(1)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,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;
(2)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。
1、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
2、软件产品的版权声明:声明完全自主开发,无任何纠纷
3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(经营范围中必需有“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”)
4、国家税务局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
5、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复印件
6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
7、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(登记测试报告的复印件);